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深圳燃气,以及深圳有哪几家燃气公司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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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深圳燃气、深圳燃气人工客服电话
(0755)25199999。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总部电话:(0755)88660777。
总部传真:(0755)88660880。
深圳市管道天然气服务热线:(0755)25199999。
深燃石油气服务热线:(0755)83800000。
媒体宣传咨询热线:(0755)88660278。
深圳燃气是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创立于1982年,2004年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拥有深圳市30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主营业务为燃气批发、管道和瓶装燃气供应、燃气输配管网的投资和建设,是深圳市燃气供应的主导企业。2009年即将完成招股工作,准备上市。
Q2:深圳燃气人工客服电话、
深圳燃气人工客服电话:0755-25199999。主营业务为燃气批发、管道和瓶装燃气供应、燃气输配管网的投资和建设,是深圳市燃气供应的主导企业。坚持“安全供气,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2003年被深圳市政府授予30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注意事项:
燃气能够通过燃烧释放出热量,供企业和居民使用。燃气的种类主要包含天然气、煤制气以及沼气等。而天然气则是指自然界中存在天然存在的所有气体(其实这从它的名称中就能感受到)。天然气包括煤层气、生物生成气、泥火山气、油田气以及气田气等。
根据媒体报道,10月21日上午8时左右,沈阳和平区太原南街发生了燃气爆炸事件。这起事件目前已经导致3人发生死亡,30多人受伤,目前造成燃气爆炸事件的原因仍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从这件事情中,我们也能看到规范使用燃气的重要性。
Q3:深圳燃气租客如何报数、
只要每月21日前进行报数,深圳燃气将按您所报的读数扣取燃气费,并定期安排人员上门核表。
有多种自助报数方式,比如微信报数,网厅报数,电话报数和支付宝报数。
燃气表数读取的方式,表上左起四位或五位数字即为燃气表数。如四位数字为1680,表数则为1680立方米;五位数字为01680,表数同样为1680立方,以此类推。
Q4:深圳燃气黄瓶空瓶多重、
深圳燃气黄瓶空瓶有2kg,4kg,12kg,14.5kg,49kg的规格。
深圳燃气是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创立于1982年,2004年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拥有深圳市30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主营业务为燃气批发、管道和瓶装燃气供应、燃气输配管网的投资和建设,是深圳市燃气供应的主导企业。
奉行“安全供气、优质服务”的经营宗旨,综合实力迅速发展壮大,目前用户总数超过130万户。
全面完成深圳市天然气转换,进口液化石油气批发连续多年居*,瓶装燃气推行12公斤安全型钢瓶品牌经营,引进欧洲现代化灌装设备。
Q5:深圳燃气集团正式员工待遇、
深圳燃气集团主营业务为燃气批发,管道和瓶装燃气供应,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正式员工一般薪资都不低,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都有
Q6: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行为,确保燃气供应和使用的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燃气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燃气的贮存、输配、经营、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第四条 燃气属社会公用事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并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气的需要。 燃气事业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是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燃气安全的消防监督。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 规划、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对燃气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第六条 深圳市燃气协会是燃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燃气企业)的社团组织,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协调会员间关系,宣传安全供气用气,研究、推广燃气行业新技术、新经验,及时反映燃气行业中出现的问题。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 燃气建设规划由规划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编制。编制时应当征求公安消防、劳动、环保等部门的意见。燃气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燃气建设规划。第八条 燃气场站、码头、输配设施的选址和方案设计,必须报主管部门以及规划、劳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查批准。 瓶装燃气供应点的设置,应当符合燃气建设规划,并经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第九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向主管部门注册,并持有燃气工程专业资质证书。从事燃气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机构确认的相应资格。 安装燃气压力容器的施工单位必须同时持有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资格证书。第十条 燃气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的施工,由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第十二条 高层建筑的燃气管道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对没有燃气管道的现有高层建筑,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和燃气企业限期改造。第十三条 燃气场站、码头、市政管道、庭院管网、室内管道、临时瓶组供气站等工程竣工后,应当由主管部门组织公安消防、劳动等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按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四条 燃气工程的建设资金应当多渠道筹措。燃气市政管道和与该管道连接的供气站的建设资金应当列入市政设施预算,由政府投资建设;燃气场站、码头的建设资金由燃气企业自行筹措;庭院管网、室内管道建设资金,由开发单位负担,列入工程预算。第十五条 供气设备及管道竣工验收合格后,交由燃气企业统一管理和维护。室内燃气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更换设备的费用,由使用燃气的单位和居民(以下统称用户)负担,其他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设备的费用,由燃气企业负担。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六条 管道燃气(含瓶组供气)实行统一经营。瓶装燃气实行多家经营。第十七条 设立燃气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长期稳定、符合标准的燃气来源; (二)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贮配、安全检测设施及维修抢险设备;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五)有完备的规章制度; (六)国家资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八条 燃气企业的设立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依有关规定进行筹建; (二)筹建完毕,向公安消防、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有关许可; (三)持许可文件向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核查,申领资质证书; (四)持资质证书向工商行政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复。工商行政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 复。 燃气经营资质证书实行年度审验制度。第十九条 无燃气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经营燃气。禁止个体工商户经营燃气。 禁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出卖燃气经营资质证书。
Q7:深圳有哪几家燃气公司是国企、深圳有哪几家燃气公司
经营管道煤气的只有一家深圳燃气集团,其它的都只经营瓶装气,而且气源不明,深圳燃气好像是石油公司直供的
关于深圳燃气,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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